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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注意!“挖矿”行为危害严重,请勿参与!

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大幅增值,“挖矿”的行为也在社会中越来越常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挖矿”达到获利的目的,造成国家资源的严重浪费。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为了持续实现我校“挖矿”行为“动态清零”的目标,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开展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工作:一、学校严禁任何人在校园环境内或使用学校的网络及电力资源进行主动“挖矿”活动,严禁在校园环境内进行“矿机”组装、售卖等相关行为。一旦发现“挖矿”行为,将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二、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应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服务器、办公电脑、个人电脑、移动终端等信息设备开展自查。卸载已安装的“挖矿”软件,安装防病毒软件进行全盘查杀,清除可能感染的“挖矿”木马,避免出现因设备植入木马而导致的被动“挖矿”行为。重点加强对公共机房计算机、服务器、研究生工作室和实验室相关设备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三、提醒各网络用户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实名认证”上网制度,确保上网账号专人专用;加强个人账号密码安全管理,满足密码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不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附件、QQ或微信文件,不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不点击不明链接。四、网络信息中心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挖矿”行为进行持续监测。请广大师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如发现疑似“挖矿”行为,及时与网络信息中心付光辉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7046486。

编辑:牟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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